星期六是我的Family Day,通常我都是一個人坐國光號回基隆……
上星期六當我坐車回基隆時,經過南京東路即將上高速公路之際,國光號與公車發生擦撞,我坐的車右邊後照鏡被整個撞飛……司機先生下車跟公車司機理論了許久,只好洩氣的上來說:「對方說他沒有錯啦!所以只好叫警察…等下一班接駁車來,再安排你們上車,不過要請你們梢等一下…」
只見前面乘客開始議論紛紛,然後有個熱心的歐巴桑大聲的說:「明明是公車的錯,我有看到他一直擠過來撞到我們,等一下警察來,我幫你作證,跟警察說…」
我剛巧坐在右邊靠窗的位置,公車擠過來的當時,我還在想「這車怎靠我們這麼近啊?」才在想,就聽見「碰!」一聲,果然出事……
聽見歐巴桑如此熱心的說要幫忙作證,我不禁微微一笑「原來這社會還是有好心人啊!」,心理也在盤算著「等一下要幫忙作證嗎?還是有人留下來就好了?…」想到阿母跟老姊還在火車站等我會合吃午飯,「還是先打電話吧!…」
等到警察來,南京東路因為我們這兩輛大車,已塞的滿嚴重了……
「接駁車來囉!有沒有人等下可以幫我作證…」老實的司機先生期待著大家有所回應
「……」只見車內頓時沒有半點人聲,只有整理東西的沙沙聲,大家默默的下車,往接駁車的方向走去……我走在最後面,遠遠望著那個剛剛說要幫忙的歐巴桑,第一個衝向接駁車的背影……
我搖搖頭然後微笑的對著司機先生說「我留下來作證吧……」「謝謝你……」
「小姐!你要作證嗎?麻煩把身分證給我一下!」---這時的心情真是五味雜陳啊
 
並不是怪那位歐巴桑,至少她也有想幫忙的心意,可能因為等接駁車花太久的時間,也可能她有事沒辦法留下來……
作筆錄確實花時間,算算我從11點坐上車最後是14點半才到火車站跟老姐會合,儘管有先電話聯絡還是被罵的臭頭!不過,我承認是我的錯啦!沒想到要花這麼久的時間…
我突然想到---為了幫忙別人,卻讓家人苦等我兩個多小時,真是罪過啊!被罵是應該的,應該的。
 
傷單:惻隱之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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